七牛容器云服务,是七牛云自主研发的云计算平台,提供应用市场、负载均衡、弹性伸缩、镜像管理、日志&监控等功能,能够有效帮助企业轻松管理资源配置,快速实现应用交付,秒级响应业务变化,有效提高运维效率。用户通过实际使用的资源量进行付费。
2.1 服务指七牛容器云根据本协议向开发者提供的付费服务(未付费情况,不适用本协议)。
2.2 用户指使用七牛云提供的云服务或产品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牛云产品的数据可靠性不低于 99.99999999%,即用户保存的每一百亿个文件中每月最多只有一个文件有丢失的可能性。
3.2.1 在用户主动删除数据或用户服务期满后需要销毁数据,七牛容器云将自动清除对应物理服务器上磁盘和内存数据,使得数据无法恢复。
3.2.2 云服务所在的设备报废弃置、委外维修或转售前,将对其物理磁盘采用每扇区重写 3 次工作,每次销毁操作均有二位同事进行,一位操作,一位监督,确保操作的完整性。
支持镜像仓库的远程复制。
七牛容器云支持多租户之间的资源、网络隔离,通过一系列数据链路层、网络层访问控制技术实现租户间资源的隔离。
用户对于数据、备份数据所在数据中心地理位置、数据备份数量,具有知情权。用户对数据的访问数量,流量,以及数据量的大小具有知情权。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或根据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安全合规、审计或取证调查等原因的需要,在符合流程和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七牛容器云可以提供用户所使用的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关键组件的运行日志、运维人员的操作记录、用户操作记录等信息。
3.7.1 七牛容器云保证产品服务可用性达到99.9%。
3.7.2 服务可用性按照1个服务周期进行计算,1个服务周期为1个自然月,如不满1个自然月则不计算为1个服务周期。服务可用性和不可用性的统计时间最小单位为分钟。
3.7.3 服务可用性 = 服务可用时长 / (服务可用时长 + 服务不可用时长)
3.7.4 服务不可用达到5分钟以上,则该时间段才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长。且服务不可用不包括系统日常维护时间和由于用户操作不当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七牛容器云为用户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运行维护,并以在线自助工单系统、客服电话保障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七牛云具备完善的故障监控、自动报警、快速定位、快速恢复等一系列故障应急响应机制。
客服咨询电话:400-808-9176;服务时间:7*24小时
七牛容器云可调配CPU、内存、网络、存储资源。
七牛容器云对用户不限制公网出口带宽,采用多线接入,保障用户的网络接入质量。
七牛容器云服务具备准确、透明的计量计费系统。根据用户的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价格及计费模式见七牛云官网。
因七牛容器云设备故障、设计缺陷或操作不当导致用户所购买的容器务无法正常使用,七牛容器云将对不可用时间进行赔偿,但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时间:
4.1.1 七牛云预先通知用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4.1.2 任何七牛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4.1.3 用户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4.1.4 用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4.1.5 用户自行升级操作系统所引起的;
4.1.6 用户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4.1.7 用户的疏忽或由用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4.1.8 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引起的;
4.1.9 其他非七牛云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
赔偿方案: 七牛云将按照服务不可用时间的 100 倍赔偿,即赔付的金额=发生故障前一个自然日的故障时间的平均每 5 分钟费用 x 服务不可用时间 (每五分钟为一个单位) x 100 倍 。
特殊说明:
4.2.1 赔偿只针对已经使用七牛容器云服务并且支付费用的用户;以七牛云抵用券形式赔偿。
4.2.2 服务不可用时间 = 故障开始时间 - 故障结束时间,不可用时间按照每五分钟为单位计算,不足五分钟的以五分钟计算。
4.2.3 如果用户没有使用到 24 小时,按照实际使用时长计算平均每五分钟的费用。
详见《七牛云用户服务协议》中"免责条款"部分的相关内容。
6.1 本协议一经公布立即生效,七牛云有权随时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如用户不同意七牛云对本协议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七牛云数据处理服务。若用户继续使用七牛云数据处理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七牛云对本协议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
6.2 本协议项下七牛容器云服务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该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6.3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
6.4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若用户和七牛云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均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6.5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6.6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协议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部分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